中江县广大种植户:
为全面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2〕387号)和《2022年中江县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计划开展中江县新型肥料差额补贴及建立智能配肥站并进行“配、产、供”服务。补贴标准不超过缓释肥料价格的20%,不超过商品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绿肥种子价格的50%;配肥站配制的配方肥低于市场价。
补助对象:中江县全域种植户及新型经营主体(优先考虑6个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
补助额度:项目总补助额度178.78万元,补助限度按照包装上指导用量为准,据实核算补助金额。在2022年9月1日-2023年5月30日期间,优先对6个化肥减量增效“三新”技术示范区开展补助,再按照购买时间先后顺序享受购肥补贴,额度用完为止,超过补助额度的部分不予补助。
供肥企业: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的农业合作企业,德阳市中江元丰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购买凭证要求:填写《2022年中江县化肥减量增效肥料补助申请审批表》,由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种植面积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补助。
补助款发放:补助肥料供应完成后,供肥公司提交肥料购买登记台账等相关凭证,镇政府负责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复审,验收合格后,肥料补贴金额通过一卡通系统转入补助对象银行账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对公账户)。
注意事项:供肥企业不得因种植户可享受补助提高肥料销售价格,一经发现,取消供肥资格。
严禁补助对象将购买的配方肥低价变卖,一经查实即取消补贴,并将其建档立卡,取消3年内享受县农业农村局实行的临时财政补助资格。供肥企业配合种植户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供肥资格,3年内不得参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招投标活动。
县农业农村局及各乡镇不负责款项赊欠和催收事宜。
若发现以上情况的,可拨打举报电话:13698187551。
德阳市中江元丰农资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196393700。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