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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解读】已稳定脱贫人口医保待遇
索  引  号: 510623-2024-015041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10-1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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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18 来源:县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一、居民医保住院待遇

参保

乡镇卫生院

社区医院

一级及

未定级

二级

三级

全年最高报销额度

门槛费(元)

报销比例

门槛费(元)

报销比例

门槛费(元)

报销比例

门槛费(元)

报销比例

成年人低档380/

200

90%

400

80%

600

70%

900

60%

15万元

成年人高档

480/

200

95%

400

90%

600

80%

900

70%

20万元

未成年

及在校学生

200

95%

300

90%

400

80%

700

70%

20万元

二、居民医保门诊待遇

(一)普通门诊统筹

报销比例为75%,按成年人低档参保的每年最高报销100元;按成年人高档参保的每年最高报销200元;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每年最高报销200元。

(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两病指的是1高血压糖尿病两病患者使用目录内的降压、降糖药品,按100%的比例报销,1级高血压每人每月可报销20元、糖尿病每人每月可报销30元,同时患有两个病种的每人每月可报销50元。

(三)门诊特殊疾病保障

门诊特殊疾病病种共49种(分甲、乙、丙三类),患恶性肿瘤、精神类疾病、心脏病、慢阻肺、2级及以上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应持病情证明材料申请认定后,享受相应待遇。

三、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保已报销金额后,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

四、医疗救助待遇

已稳定脱贫人口按规定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按相应的困难人群身份类别享受资助参保、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救助待遇。


备注: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

2024年:低档/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档380/人,高档480/

2025年:低档/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档400/人,高档500/


责任编辑:县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