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计发天数。
(一)计发基数:职工生育(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12÷365。
(二)计发天数: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津贴,其中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津贴。
二、举例
李女士生育了一个小孩(顺产),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如果是通过剖腹产生了双胞胎呢?
李女士所在单位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777.75元。李女士的计发日基数=3777.75*12÷365=124.2元。医保基金应拨付李女士所在单位生育津贴:
(一)单胎顺产124.2*158=19623.6元
(二)剖腹产双胞胎124.2*188=2334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