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江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4〕22号)规定,经建设单位(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申报、县人社局初审并会同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拟确定“林德华电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2024年度中江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38-7217253)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
根据县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江县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4〕22号)规定,经建设单位(四川宏发电声有限公司)申报、县人社局初审并会同成员单位进行综合评估,拟确定“林德华电工技能大师工作室”为2024年度中江县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38-7217253)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