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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

ZhongJiang Municipat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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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2-09-01 来源:县经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中江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菊花大道218号

邮  编:61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202826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无线电管理、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县工业结构调整。

(二)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工业行业、信息产业和生产服务业管理,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负责县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企业科技和质量的归口管理,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食品医药、轻工纺织、电子机械、家居装饰产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家协会工作。

(七)依法对全县中小企业进行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编制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及考核。

(八)负责全县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推进节能监察体系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监督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一)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十二)指导全县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处理工业企业重大安全事故。

(十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提出全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建议。

(十四)拟订全县有关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五)负责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负责对全县重大引进或投产项目进行知识产权初评。

(十六)负责管理全县科技“三项费”以及其他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专项经费、基金,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拟订科学技术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十七)组织拟订科技成果推广、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登记;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保密工作;指导联系技术市场和相应中介组织。

(十八)承担县科普联席会议的具体职责;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指导工作;监督全县科普工作;牵头组织重大科普活动;推进全县科普能力建设;负责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普统计工作;负责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负责全县科技、专利信息的开发利用。

(十九)协助调处全县专利纠纷案件和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指导全县专利申请;协助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登记工作;推荐、选择专利专项资金的使用项目及其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专利许可贸易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王仕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绍山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亚君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彭万好 党组成员

  党组成员、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设置内设机构8个。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文秘、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工青妇群团等方面工作。负责工程类初级职称的初定和评审,中、高级职称的初审和转报工作。

(二)企业服务股。负责大企业大集团、“小巨人”、“成长型”、“专精特新”以及规上企业的培育。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企业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县企业减税减负工作,对接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相关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招商引资工作,办理工业领域会展等市场拓展活动。

(三)技术创新和改造股。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环境保护与资源综合利用股。履行全县工业行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负责考核重点工业企业节能节水工作及技术改造节能评估审查;组织申报、实施重大节能节水技改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项目;牵头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指导节能、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县日常节能监察;组织对全县重点耗能企业用能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履行全县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统筹考虑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水平,教育和指导工业企业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产业促进股。拟订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县工业行业、信息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管理,负责全县盐业行业管理和统筹推进食盐专营管理,组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成德同城化工作。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精加工业、医药食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负责拟订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军民融合企业参与军品科研生产,争取上级支持政策,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推进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牵头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全面深化改革专项工作。负责本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工业企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

(六)经济运行股(中江县电力执法大队)。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生产要素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负责成品油市场管理,在职能范围内组织、查处非法经营行为;指导督促全县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协调推进全县天然气开采工作以及工业企业直供气。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电力资源平衡、维护供用电市场秩序等电力行政管理和行业监督;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直购电指导协调服务工作和并网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反窃电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履行全县辖区内电网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职责,依法查处影响和破坏电网安全运行等电力违法行为,与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织电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七)信息化股。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县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协助市经信部门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与市内其他县(市、区)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八)科技股。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落实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负责引进管理国(境)外人才、智力工作。承担建立县科技管理平台、信息系统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参与拟订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承担本区域内国、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协调上级科普基地认定和本级科普能力建设。负责有关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协调全县科技外事工作。承担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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