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智能问答
 | 
网站支持IPv6

中江县人民政府

ZhongJiang Municipat People's Government

长者专区
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 2022-09-01 来源: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一段618号

   编:61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202821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价格、能源、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和利用外资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综合统筹财政、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指导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统筹全县经济体制改革职责,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六)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县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负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安排和审核,负责省、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及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和政策建议,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务发展。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推进全县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八)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拟订县域经济中长期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等有关政策并做好组织实施及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县域经济、城镇化发展以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县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执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协调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平台建设。按部门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十三)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本县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战略和总体思路。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监督考核和指导协调。建立健全信用制度和基础设施,构建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十五)负责与成都铁路局和省、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运营管理中涉及的重大问题,会同拟订全县铁路(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六)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研究提出优化能源结构、能源节约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十七)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八)研究提出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十九)管理全县粮食和食糖储备,负责县级储备粮糖行政管理。配合国家和省、市、县储备糖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糖规模、总体布局及动用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和全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二十一)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及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国有粮食和物资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工作,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国家、省级、市级和县级投资项目。

(二十二)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负责粮食流通执法督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二十三)代县政府履行县本级国有粮食企业出资人职责,负责县本级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二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五)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七)职能转变。

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本地区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本地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审批、核准范围。深化价格改革,及时修订调减政府定价目录,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4.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责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县发改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交由县发改局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三、领导简介

代 路  党组书记、局长

王江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铁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冯海兰 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刘荞菲 党组成员、同城化和重大项目推进中心主任

杨小龙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资产管理、史志编纂、安全保卫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粮食流通及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和价格管理的重大政策和规范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粮食流通管理的相关配套制度;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实施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行业社团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核发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三)国民经济综合股。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配合做好开发区发展规划评、扩区、调整、开发相关工作,积极争取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参与编制区域发展规划。

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工作。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参与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统筹人口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审核、转报国家和省社会发展项目;统筹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

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办中江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和其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事项,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

(四)投资项目管理与统计股。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房地产投资调控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定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编制政法、城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审核、转报使用国家、省级财政性资金项目投资计划,编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按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基础设施项目的审批。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编制全县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管理项目储备;负责省、市、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及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参与重点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核准;汇总并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实施和重点项目储备、建设、管理;会同县目标督查部门开展全县重点项目目标绩效考核。承办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招标投标管理股。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比选)工作,核准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事宜,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和调查涉及招投标程序的投诉和违规行为;负责协调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协调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招标投标领域相关中介咨询机构的协调管理机制;承办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粮食物资储备股(县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研究提出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轮换地方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应急保障、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负责全县粮食余缺调剂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和前运粮相关工作。

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方面的工作、军民通用维修装备、器材、保障设施及部分通用装备征集征用等战时装备动员工作;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预案和实施演练的配合方案;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组织申报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重大项目;承办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七)能源管理股。研究提出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规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监测能源发展情况;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能源投资项目;提出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和发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议。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配合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编制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审查工作;审核、转报和安排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节能环保等专项国家、省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县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节能方面具体工作。

(八)农村经济和产业发展股(以工代赈办公室)。参与研究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配合编制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负责争取和申报新型城镇化省预算内项目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以工代赈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负责以工代赈工作协调、检查督促。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综合分析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产业发展政策和发展规划;统筹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衔接;参与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政策,转报争取国家和省高技术产业项目资金。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制定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计划,统筹提出工作方案和措施;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牵头组织开展有关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

(九)价格和收费管理股。拟订价格调整改革计划;负责权限范围内的水、电、气等资源及产品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价格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组织价格听证;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负责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利润水平并向社会公布;负责全县价格鉴定、价格认证、价格服务等工作。

(十)执法督查股。承担所属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仓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全县粮食流通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及技术应用、重要物资储备、仓储设施、粮食科技统计、指导粮食系统抢险救灾等工作。

提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和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及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转报并督促实施;监督执行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指导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工作;

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权限组织有关项目转报并督促实施;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和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及全县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粮食产业发展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方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加工业发展,负责全县粮食产业数据统计工作;承担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具体工作。

(十一)计财股。承担局机关预算编制及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企业)的预决算编制、内部审计及财务管理,负责所属单位(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粮食收购资金的预测、协调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会计决算工作,汇总编制全县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报表,做好财务分析。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和纪检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