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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

ZhongJiang Municipat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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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22-09-01 来源: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中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3号楼4楼

   编:61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215789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教育体育规划的实施,并评估实施情况;贯彻实施教育体育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负责全县教体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体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及网络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基础教育、幼儿园教育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重点学校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督导条例。

(四)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县贯彻执行教育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和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指导和实施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有关教育体育经费的收费标准,并报县政府审批;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体育援助、贷款和合作项目的执行。

(六)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七)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

(八)规划并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党建、党风廉政、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学生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以及国防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全县教体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

(九)统筹协调组织全县各类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教体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教体系统中来我县外籍教师、外籍专家及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指导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教体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三)承担县委教育工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具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学校干部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十四)拟订我县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目标,编制实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制定我县体育工作的具体配套措施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五)指导、监督、管理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体育活动。

(十六)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强健身设施建设,加大体育设施开发力度,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参加和承办省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负责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

(十七)指导全县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工作,培训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

(十八)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和规划,归口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监督管理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二十一)与县人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县委教育工委书记、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红星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春秋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戴  昌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黄文首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主任

顾成安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处理和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教育体育宣传、政务信息和目标管理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牵头编纂教育年鉴;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教育体育体制改革政策,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审核起草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负责推动教体系统政务、校务公开;负责指导教育体育类学会、协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统筹管理全县教体系统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教体系统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出国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教育系统来我县的外籍教师、外籍教练、专家的有关管理工作;开展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体育交流工作;指导教育体育对外宣传工作;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各级各类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承办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编制及动态调整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监察审计股(离退休人员管理股)。负责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教体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负责教师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以及教体系统人才资源开发和专家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均衡配置全县学校教师资源,负责全县学校教职工流动调配;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待遇等工作;指导全县学校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的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教体系统教师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并指导教体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教体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行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案件;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教体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老龄工作;负责牵头实施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统筹管理县本级教育体育事业费、专款和基金等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与管理、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收费的政策措施;监督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承担全县学校预决算、财务管理;承担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投入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教体系统招商引资、各类统计、采购、普查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教育股。承担全县基础教育(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课程设置及教材征订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全县普通高中、义务教育、特殊教育招生工作;统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生毕业证书发放工作;抓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示范学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教育督导股(中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教育法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有关规章制度、指标体系;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对乡镇人民政府、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组织实施全县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负责对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教育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向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提出建议;对确有违纪现象的,应根据情节轻重,提出相应的处分意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工作经验,组织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承办中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学生股。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少先队、共青团、心理健康、科技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国防教育工作;拟订有关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卫生健康教育、学生艺术展演、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德、体、艺、卫、劳动”有关活动;指导并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学校安全管理股(信访办)。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制度并指导和督促实施;负责教体系统安全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协”、警校共育、禁毒、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负责教体系统信访、稳定、网络舆情工作;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督查督办重要信访案件;搞好调查研究,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体育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建设;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织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活动,组织指导群众体育骨干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活动开展;指导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布局,组织参加各级体育比赛;负责全民健身三级社会指导员、三级裁判员、三级运动员称号的资格审查、审批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群众体育先进的申报工作。负责确认和公布县体育纪录及少年纪录;负责县传统项目布局和检查评比;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指导县体育总会及其各协会、乡镇社会体育指导站工作;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对外体育交流、体育产业统计等工作;按规定监督管理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县委教育工委日常事务;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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