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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

ZhongJiang Municipat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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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01 来源:中江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德阳市中江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1号

邮编:618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252516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九)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民营企业、推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法律服务工作。

(十二)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德阳市中江县司法局 党组书记、局长

钟三山 德阳市中江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德阳市中江县司法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儒忠 德阳市中江县司法局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县司法局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保密、信访、群团、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财务、信息宣传等工作。承担综合公文的起草审核、重大政务督办、史志编纂、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二)法治调研督查股。负责跟踪了解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实施并督促指导。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提出督查、问责建议。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牵头提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建议。接受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工作。

(三)合法性审查股。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全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承办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的日常事务。

(四)社区矫正管理大队。负责管理本区域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负责本系统综治维稳、禁毒、防艾工作。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办理县政府作为被申请人和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及以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向县政府申请行政赔偿的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以县司法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监督人员的资格和证件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在执法中产生的重大矛盾和争议。负责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行政裁决工作。办理有关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相关工作。

(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承担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工作。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并指导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公证等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和区域协同发展法律服务有关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管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协助组织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协助办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机构及其工作者执业资格等面向社会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对县政府区域经济协同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招商引资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指导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帮助外来企业维护其合法权益。指导为外来企业、民营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生态环境保护、诚信建设工作。

(十)政治处。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班子队伍建设、干部任免干部监督、警务管理、警务督查、机构编制、人事才、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离退休人员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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