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智能问答
 | 
网站支持IPv6

中江县人民政府

ZhongJiang Municipat People's Government

长者专区
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9-01 来源: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中江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路38号

   编:6181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251212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财

税地方性法规。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

 (二)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级与乡(镇)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参与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对授权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委托经营管理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三)负责全县财政监督工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财务隶属关系对财政、财务事项实施监督,按照行政区域对会计事项实施监督。指导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其承担乡镇财政管理职责的机构加强财政资金监督。

(十四)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分析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加强全县金融监管,统筹协调推进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

(十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领导简介

  中江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子辉 中江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陈孝剑 中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玉琼 中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黄仁钦  中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恩树 中江县财政局党组成员、中江县国有资产服务中心主任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机关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

(二)综合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县级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财法税政会管股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工作。负责法律、法规授权县财政局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参与国家重大税收政策研究并提出调整建议。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稅等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税式支出管理、监督检查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跨年度政策性退税和差错性退税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四)预算股(乡镇财政管理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并负责财政政策研究相关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办日常工作。

(五)政府债务管理股。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承担地方债券转贷、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政府外债和外国政府贷(赠)款有关管理工作。

(六)绩效评价股。负责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牵头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体系。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七)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财政资金调度,办理预算资金收支结算划拨。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汇总审核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八)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应急、军民融合发展、涉外交流、经贸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九)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城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参与县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财政有关事项。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承担统一着管理工作。

(十)科教和文化股。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贯彻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十三)农业农村股(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有关事项。

(十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贯彻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根据县政府授权,对授权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委托经营管理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五)金融办公室。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制定财政金融互动政策。负责落实金融政策、深化金融改革、开展金融监管、防控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参与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十六)监察股。牵头建立财政监督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承担财政内审、内控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