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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

ZhongJiang Municipat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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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2-09-01 来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一、基本信息

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南段466号

   编:6181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38-7209277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乡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和城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和城乡管理的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行使相关部门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事项以省人民政府批复文件为准)。

(三)负责强制拆除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五)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市场监督管理方面对无照经营的流动摊贩行使违反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堤防坝顶以内(含堤顶、堤身)河道日常管护,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城市公园管理维护等方面工作及户外广告等管理利用。

(八)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城市维护费(新、改、扩建市政设施部分除外)和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和局属事业单位的资金核拨,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九)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

(十)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县执法局与各有关部门、乡镇的行政执法职责分工按照《中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执行。

2.与县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县执法局负责对摊贩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实施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其他公共场地摆摊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疏导。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在规定区域或疏导点内摆摊设点摊贩的监管。

3.与县住建局的职责分工。县住建局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县执法局负责已完成竣工移交手续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管护工作,凡未办理移交手续的项目,由项目业主负责进行管护。

三、领导简介

   党组书记、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江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刚明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邓喆喆  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谢  斌  党组成员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党务政务公开、目标督查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年鉴、史志编纂工作;负责全局交通工具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报批、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制定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事项合法性审查、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组织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负责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性事项;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信箱、热线、微博”和上级交办、移交、转办及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城乡管理项目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指导、考核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乡镇涉及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负责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发展战略研究,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市管理专业规划、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参与城市规划论证;负责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城市管理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查与竣工验收;承办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市管理监管股。负责拟定城市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监督管理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公共绿化、公园、园林景观及配套设施;负责编制和实施城市管理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负责城市环卫设施项目和市政、园林绿化维修项目的审查、建设、验收工作;监督、指导、考核城市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管护市场化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应急管理和安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财务审计股。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及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报批工作;负责本系统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局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组织、调配、分发全局交通工具、技术装备和制式服装;负责全局货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负责节能减排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工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务、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档案,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信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联镇帮乡、计划生育、现役军人,统战等工作;负责群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中队: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拆违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区域为城区东北片区:人民东路、魁山路、一环路东段,继光大道东段以北(不含),伍城北路、北塔东街、北塔大道西段以东。

二中队: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拆违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区域为城区西北片区:伍城北路、北塔东街、北塔大道西段以西(不含),继光大道西段、人民西路以北。

三中队: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拆违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区域为城区东南片区:人民东路、魁山路、一环路东段,继光大道东段以南,伍城南路、凯江桥、一环路南段、西江北路以东(不含)。

四中队: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方面的拆违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负责区域为城区西南片区:继光大道西段、人民西路以南(不含),伍城南路、凯江桥、一环路南段、西江北路以西。

五中队:负责乡镇和功能区的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县城规划区以内及凯州新城道路抛洒滴漏和渣土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城区货车入城管控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中队:负责全县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负责强制拆除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设和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负责各项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相关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具体执法事项以省人民政府批复文件为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所属事业单位

(一)中江县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为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本县城区环境卫生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城区6米以上道路清扫、建筑垃圾、医疗废物、生活垃圾运输的处理工作;负责城区公厕及“门前五包”中卫生秩序工作;负责维护城区环卫公共设施、工程设施和工作场所;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阶段性临时决定的环卫设施项目的改造;负责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江县市政设施维护中心。为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编制本县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建成区内道路、桥梁、隧道及配套设施的维护;负责城区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工作;负责城区排水(雨、污)设施的维护;负责城区地下管网的维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负责建成区内道路照明设施的安全运行、安全生产和维护;负责公园广场等景观照明工程的维护;负责建成区内街景整治改造工程中灯光工程的维护;参与城市照明工程项目;负责阶段性临时决定的市政设施项目的改造;负责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中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为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规和条例;负责编制本县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参与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单位绿化达标,参与有关部门对省、市、县级园林式单位的申请、验收、复查;负责对城区公共绿化、园林景点、园林绿化设施进行维护;参与城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园林绿化设施的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负责阶段性临时决定的园林设施项目的改造;负责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中江县数字城市指挥中心。为县执法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数字城管信息技术的推广和普及;负责拟订全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标准、运行规范、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内各种城市管理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指挥、协调和督促各城市管理有关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城市管理问题;建立并执行有效的处置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形成城市管理长效机制。负责城市管理评价考核,拟订城市管理绩效评价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牵头解决综合性、跨区域的重大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负责“城管服务12319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96198热线”的受理登记、问题交办、处置回复和统计评价工作;负责县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中江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县执法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文明劝导服务工作和协助执法工作;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景观灯光的巡查;指导建成区内桥梁、商业街和干道的高层建筑、办公楼等设施装饰照明工作的实施和调度;负责城市公共部件的巡查;负责临时市场的巡查和秩序维护;负责城区施工工地的渣土运输服务指导工作;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工作;负责铁路沿线的安全环境整治;负责城市管理网格化运行等工作。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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