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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人民政府

ZhongJiang Municipat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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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江县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510623-2023-023336
文  号:江府办发〔2023〕25号
发布日期: 2023-12-06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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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2-06 来源:县政府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A+ A- 打印

图解┃《中江县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中江县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3

中江县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4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加强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3〕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把握导向、立足学术、着眼传承,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推进、交流互鉴,完善管理体制机制,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保护利用水平,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科研和文物保护队伍,全面加强石窟寺保护和展示利用,挖掘弘扬石窟寺文化艺术魅力,为推进中江建设全省丘区经济文化强县作出重要贡献。

(二)主要目标。2023年基本构建起全县石窟寺保护研究工作新格局,健全石窟寺“四有”(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规范管理体制,石窟寺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创新、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2025年,县乡协同推进、部门间密切合作、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石窟寺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保护管理机构和队伍更加健全,石窟寺保存状况明显改善,安全防护能力大幅提升,石窟寺研究利用成果不断涌现。2035年,全县石窟寺保护传承、研究阐发、科技攻关、展示利用、传播交流体系更加完善,石窟寺文化影响力日益增强,石窟寺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调查与研究阐释力度。开展全县石窟寺专项调查,全面系统梳理石窟寺文物资源现状。深入开展石窟寺历史内涵、艺术风格、文化价值、现实意义等方面的综合研究,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和科普读物。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强数字化保护利用。配合实施“数字四川石窟”行动,开展重要石窟寺壁画、彩塑、雕像、洞窟、摩崖石刻等数字化工作,做好中小石窟寺基础性数字化工作,加强区域性石窟寺数字资源管理和共享。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平安石窟”工程。实施中江玉江石刻群等重要石窟寺安防工程,提升石窟寺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石窟寺风险监测与防控水平。落实文物安全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和管理使用者直接责任,实施石窟寺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公告制度。将石窟寺安全防范纳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体系。严格石窟寺保护区划管控,限期治理保护区划内已有的违规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将包括石窟寺在内的各类文物安全防范工作纳入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框架中推进落实,建立完善联合执法巡查制度,加强巡查防控,严厉打击损坏、损毁石窟寺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打击文物犯罪联合长效机制,深入开展以石窟寺文物盗窃盗割犯罪为重点的全县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开展石窟寺违规拓印、妆彩、涂画、燃香、刻划、重塑等专项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执法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四)实施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实施“石窟四川”保护工程,统筹开展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重点实施中江大旺寺摩崖造像保护工程、中江玉江石刻群环境整治工程,全面改善文物本体保护状况和周边环境,为后期陈列展示和旅游开发奠定基础。实施中江玉江石刻群中小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打造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示范点。推动中小石窟寺保护利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五)提升综合展示水平。实施重点石窟寺展示陈列提质工程,完善开放石窟寺的展示标识解说系统、游客服务设施。利用融媒体、数字化等现代科技平台和手段,采用云展览等线上线下相融合的展示模式,创新拓展石窟寺展示利用。坚持以保护为前提的旅游开发,避免过度商业化、娱乐化。加强区域性石窟寺资源整合和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打造以石窟寺为载体的精品旅游项目和旅游线路。开展重要石窟寺旅游及配套服务设施、解说系统升级改造,提升石窟寺保护利用设施水平和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将石窟寺保护利用列入重要工作内容。每半年召开情况总结会议,通报全县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石窟寺保护利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投入保障。统筹各级财政资金,加大石窟寺保护利用经费投入力度。以石窟寺为依托的文物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收入应优先用于石窟寺保护利用。规范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经费管理,加快预算执行。加强资金使用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探索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拓宽社会资金投入渠道。

(三)加强督促落实。强化对石窟寺保护利用项目实施情况的事中事后评估,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石窟寺保护利用情况通报制度。县文旅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责任编辑: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