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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510623-2023-021507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11-14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关  键  词:2023 种粮 大户 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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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1-14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小: 打印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432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224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县财政局起草了《中江县2023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是补贴对象指承包或租种耕地(包括捡拾撂荒地)达到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集中种植至少一季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它组织。二是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补贴面积统筹确定。三是种植条件为粮食作物收获在2023年的种植面积,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2022年种植的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2023年种植的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按实际种植占比测算;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申报并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补贴。四是面积要求种粮农户30亩及以上、家庭农场100亩及以上、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500亩及以上,村集体经济组织30亩及以上(含村集体自留的“公田”、托管的土地、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申报主体必须与合同主体保持一致。

责任编辑: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