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江县中省市县第二批和2021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44号)和《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乡村振兴局 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22〕18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中、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35万元,我县安排本级财政衔接资金5150万元和2021年结余资金710万元,本次方案合计安排7195万元,《2022年中江县中省市县第二批和2021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审议通过。现公告如下,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0838-7102488
意见收集人:尧森,电子邮箱:756645231qq@.com,通讯地址: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618号。
附件:1.2022年中江县中省市县第二批和2021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汇总表
2.2022年中江县中省市县第二批和2021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中江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2022年中江县中省市县第二批和2021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汇总表 |
||||||||||||
序 号 |
牵头部门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
累计安排资金合计(万元) |
中省市县第一批已安排衔接资金(万元) |
本次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
小计 |
中央第二批 |
省级第二批 |
市级第二批 |
县级第二批 |
2021年结余资金 |
|||||||
合计 |
39069 |
32863 |
25668 |
7195 |
657 |
315 |
363 |
5150 |
710 |
|||
1 |
县发改局 |
易地搬迁贴息 |
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贴息 |
2092 |
2092 |
2092 |
0 |
|
|
|
|
|
2 |
县发改局 |
以工代赈项目 |
村内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794 |
794 |
794 |
0 |
|
|
|
|
|
3 |
县财政局 |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
对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进行整治 |
3040 |
3040 |
0 |
3040 |
|
|
|
3040 |
|
4 |
县金融局 |
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小额贷款给予适当贴息 |
400 |
400 |
400 |
0 |
|
|
|
|
|
5 |
县人社局 |
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户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补助 |
1900 |
1900 |
1900 |
0 |
|
|
|
|
|
6 |
县人社局 |
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务工已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给予交通费用补助 |
312 |
312 |
150 |
162 |
162 |
|
|
|
|
7 |
县乡村振兴局 |
雨露计划项目 |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以3000元/生/年的标准进行补助 |
450 |
450 |
450 |
0 |
|
|
|
|
|
8 |
县乡村振兴局 |
项目管理费 |
主要用于项目设计、预算、监理、验收等 |
553 |
553 |
544 |
9 |
6 |
3 |
|
|
|
9 |
县水利局 |
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履职补助项目 |
对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履职进行补助 |
35 |
35 |
35 |
0 |
|
|
|
|
|
10 |
县水利局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对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改扩建,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
600 |
600 |
600 |
0 |
|
|
|
|
|
11 |
县交通局 |
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新(改)建村组道路 |
5000 |
3422 |
3112 |
310 |
|
|
|
|
310 |
12 |
县交通局 |
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项目 |
对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补助等 |
1142 |
1142 |
0 |
1142 |
|
|
253 |
889 |
|
13 |
县交通局 |
农村客运市场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
对建制村通客车车辆购置补助、农村客运车辆亏损补助、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费补助等 |
224 |
224 |
0 |
224 |
|
|
10 |
214 |
|
14 |
县交通局 |
乡村道路安保工程项目 |
对乡村道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 |
226 |
226 |
0 |
226 |
|
|
|
226 |
|
15 |
县住建局 |
农村公厕改造项目 |
对农村公厕进行改建,改善人居环境 |
180 |
180 |
180 |
0 |
|
|
|
|
|
16 |
县住建局 |
易地搬迁聚居点配套设施修缮项目 |
对居住有已脱贫户(含监测户)的易地搬迁聚居点相关设施进行修缮 |
70 |
70 |
70 |
0 |
|
|
|
|
|
17 |
县住建局 |
住房安全保障补助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户、监测户的住房改造给予补助 |
320 |
320 |
320 |
0 |
|
|
|
|
|
18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户厕改造项目 |
对农村户厕进行改建,改善人居环境 |
880 |
880 |
480 |
400 |
|
|
|
|
400 |
19 |
县农业农村局 |
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产业发展、产业道路及小型水利设施等建设 |
17170 |
12542 |
11741 |
801 |
489 |
312 |
|
|
|
20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村建设项目 |
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六化”工程:家园美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照明亮化、环境净化、乡村文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建设 |
2800 |
2800 |
2800 |
0 |
|
|
|
|
|
21 |
县委组织部 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项目 |
对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行补助 |
300 |
300 |
0 |
300 |
|
|
100 |
200 |
|
22 |
县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
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 |
45 |
45 |
0 |
45 |
|
|
|
45 |
|
23 |
县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对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 |
350 |
350 |
0 |
350 |
|
|
|
350 |
|
24 |
县教育局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特别资助 |
186 |
186 |
0 |
186 |
|
|
|
186 |
|
附件2
2022年中江县中省市县第二批和2021年
结余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编制背景及依据
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提高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效能和资金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作用。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农〔2022〕44号)和《德阳市财政局 德阳市乡村振兴局 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德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的通知》(德市财农〔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经审定的《2022年中江县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2022年中江县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际需要起草本方案。
二、项目建设的目标、原则
通过项目实施,使老百姓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产业发展有较大提升,收入显著增加,社会事业不断进步。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脱贫人口不出现返贫,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提升,推动形成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一)规划引领,扎实推进。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突出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现分类有序发展;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坚持结果应用导向,实行正向激励,确保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
(二)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坚持政府引导,通过科学规划、试点示范,政府激励等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夯实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等。
(三)整合资源,各级联动。按照“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的要求,以乡村振兴建设为平台,在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下,整合相关部门涉农资金,重点投放到乡村振兴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本次安排各级衔接资金7195万元,其中中央第二批657万元、省级第二批315万元、市级第二批363万元、县级第二批5150万元、2021年结余衔接资金710万元。主要安排13类29个项目。
(一)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1.建设内容:对村级人居环境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进行整治。
2.建设地点:中江县境内相关行政村(社区)。
(二)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1.建设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务工已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给予交通费用补助。
2.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已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
(三)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1.建设内容:对村组道路进行改扩建等。
2.建设地点:柏树乡、仓山镇、冯店镇、广福镇、回龙镇、集凤镇、联合镇等7个乡镇11个村.
(四)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项目
1.建设内容:对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进行补助。
2.建设地点:中江县境内相关行政村(社区)。
(五)农村客运发展补助项目
1.建设内容:对建制村通客车车辆购置补助、农村客运车辆亏损补助、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费补助等。
2.建设地点:中江县
(六)乡村道路安保工程项目
1.建设内容:对乡村道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
2.建设地点:中江县境内
(七)农村户厕改造项目
1.建设内容:对农村户厕进行改造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建设地点:除凯江镇外的29个乡镇。
(八)产业园区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1.建设内容:主要围绕我县凯北粮油生猪循环现代农业园区、中药材现代农业园区、蚕桑(粮油)现代农业园区、蔬菜(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中江柚(粮油)现代农业园区、中金成渝现代高效特色农业带合作示范园区、金中灯笼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等及各镇优势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进行园区产业道路、小型水利设施、仓储、烘干、宜机化改造等必要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我县优势农业全产业链发展。
2.建设地点:富兴镇、冯店镇等2个乡镇5个村。
(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项目
1.建设内容:对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行补助,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2.建设地点:永太镇、冯店镇、继光镇、广福镇、富兴镇、白果乡、会龙镇、太安镇、永丰乡、积金镇等10个乡镇11个村。
(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项目
1.建设内容: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
2.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
(十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
1.建设内容:对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
2.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十二)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
1.建设内容: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给予特别资助。
2.补助对象: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十三)项目管理费
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从中、省衔接资金中,按照比例据实列支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监督、检查、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四、总投资构成及安排计划
本次安排各级衔接资金7195万元,其中中央第二批657万元、省级第二批315万元、市级第二批363万元、县级第二批5150万元、2021年结余衔接资金710万元。主要安排13类29个项目,其中项目补差19个1682万元,新增项目10个5513万元。
(一)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3040万元,安排新增项目1个。
(二)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162万元,安排资金补差项目1个。
(三)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310万元,安排资金补差项目11个。
(四)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1142万元,安排新增项目1个。
(五)农村客运发展补助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224万元,安排新增项目1个。
(六)乡村道路安保工程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226万元,安排新增项目3个。
(七)农村户厕改造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400万元,安排资金补差项目1个。
(八)产业园区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801万元,安排资金补差项目5个。
(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300万元,安排新增项目1个。
(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45万元,安排新增项目1个。
(十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350万元,安排新增项目1个。
(十二)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186万元,安排新增项目1个。
(十三)项目管理费。本次计划安排衔接资金9万元,安排资金补差项目1个。
五、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
(一)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项目乡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指导乡镇做好实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和资金报账;各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切实做好项目方案的编制,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项目完工后资料收集归档和报账;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二)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县人社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审查核定等相关工作,审查上报项目资料及报账资料,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实验收,并指导乡(镇)进行资金报账;相关乡镇积极配合做好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宣传、实施、公示公告等,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三)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项目乡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县级核实验收,并指导乡镇做好实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验收和资金报账;项目乡镇要成立项目建设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监督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并指导各村成立项目质量监督小组,专门负责督促工程进度、监管工程质量;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四)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项目乡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实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和资金报账;各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切实做好项目方案的编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项目完工后资料收集归档和报账;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五)农村客运发展补助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统筹用于农村客运车辆购置补助、农村客运车辆保险费补助、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费补助等方面。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六)乡村道路安保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各项目乡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实施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和资金报账;各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切实做好项目方案的编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项目完工后资料收集归档和报账;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七)农村户厕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审核上报项目相关资料,指导项目乡镇村做好实施项目的公示公告、实施、监管、验收和资金报账,组织对项目全覆盖核实验收;各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收集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实施项目的公示公告、项目报账;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八)产业园区发展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根据资金结合我县实际,指导项目乡镇编制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审核上报项目相关资料,指导项目乡镇村做好实施项目的公示公告、实施、监管、验收和资金报账,组织对项目全覆盖核实验收,打捆公开招标项目必要时可由县农业农村局作项目业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目乡(镇)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与管理,切实做好项目方案的编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项目完工后资料收集归档和报账;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项目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由县委组织部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实施,县委组织部具体牵头负责永太镇清福村、冯店镇禾加村、继光镇新天村、广福镇铜山村、富兴镇汉卿村、白果乡百安村、会龙镇会龙村、太安镇高庙村、永丰乡谭受村、积金镇宏程村等10个村集体经济(每村2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牵头负责永太镇石狮村集体经济(市级100万元)。各乡镇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项目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审查核定等相关工作,审查上报项目资料及报账资料,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实验收,并指导乡(镇)进行资金报账;相关乡镇积极配合做好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宣传、实施、公示公告等,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十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残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县民政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审查核定等相关工作,审查上报项目资料及报账资料,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实验收,并指导乡(镇)进行资金报账;相关乡镇积极配合做好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宣传、实施、公示公告等,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十二)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县教育局具体牵头组织实施,做好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审查核定等相关工作,审查上报项目资料及报账资料,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核实验收,并指导乡(镇)进行资金报账;相关乡镇积极配合做好申报、审核等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宣传、实施、公示公告等,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十三)项目管理费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和相关项目业主单位根据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专门用于项目前期准备和实施、资金管理相关的经费开支,按程序报账。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下达、监管。
六、项目总体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限:7个月(2022年6月-2022年12月)。
具体安排为:方案编制工作阶段(2022年6月):完成项目方案编制等。
项目实施准备阶段(2022年7月-2022年8月):完成项目设计预算、财政评审、招标施工等前期工作。
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8月至2022年12月):完成项目的各项建设工作,并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验收阶段(2022年12月):由县级行业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完成项目验收,并指导项目业主加快资金拨付。
七、项目建设效益
(一)经济效益
随着相应基础设施的相继完善,将有效改善产业园区及当地的通行运输、农业生产发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为项目区农户建立起稳定增收项目打下基础,提升当地农户农业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有效解决区农户就业,增加农户收入。
(二)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水土得到有效保持,水源涵养等植被覆盖率的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空气净化,水质提高,项目区内的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新。
(三)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和当地农户生产生活及居住条件将得到较大改善,乡村环境净化,道路更加通畅,降低农户种养殖产品运输成本,增加农户收入,确保贫困人口不返贫。同时,也促进产业园区的标准化建设,传统产业发展更加壮大,进一步增加产业竞争实力。
八、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责任单位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有力有序推进,发挥项目建设使用效益。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合力推进项目建设及资金拨付进度。各项目乡(镇)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项目,处理好本乡镇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同时,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前、实施后的公示公告。
(三)推行以工代赈建设方式
为贯彻执行《中江县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水平,促进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农村劳动力持续增收,推动更多农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共享发展成果,切实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独特作用,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全年累计不得低于5000万元,由县交通局牵头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全年累计不得低于1000万元。县发改局牵头做好以工代赈方式实施项目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四)强化督查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贪污受贿,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022年中江县中省市县第二批和2021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汇总表
附件
2022年中江县中省市县第二批和2021年结余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汇总表
序 号 |
牵头部门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项目计划总投资(万元) |
累计安排资金合计(万元) |
中省市县第一批已安排衔接资金(万元) |
本次计划安排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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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中央第二批 |
省级第二批 |
市级第二批 |
县级第二批 |
2021年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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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9069 |
32863 |
25668 |
7195 |
657 |
315 |
363 |
5150 |
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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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县发改局 |
易地搬迁贴息 |
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贷款的贴息 |
2092 |
2092 |
209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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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发改局 |
以工代赈项目 |
村内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
794 |
794 |
794 |
0 |
|
|
|
|
|
3 |
县财政局 |
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项目 |
对村级人居环境整治及公益性基础设施维护进行整治 |
3040 |
3040 |
0 |
3040 |
|
|
|
3040 |
|
4 |
县金融局 |
小额信贷贴息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小额贷款给予适当贴息 |
400 |
400 |
400 |
0 |
|
|
|
|
|
5 |
县人社局 |
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户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补助 |
1900 |
1900 |
1900 |
0 |
|
|
|
|
|
6 |
县人社局 |
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省外务工交通补助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省外务工已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给予交通费用补助 |
312 |
312 |
150 |
162 |
162 |
|
|
|
|
7 |
县乡村振兴局 |
雨露计划项目 |
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下同)、高等职业教育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以3000元/生/年的标准进行补助 |
450 |
450 |
450 |
0 |
|
|
|
|
|
8 |
县乡村振兴局 |
项目管理费 |
主要用于项目设计、预算、监理、验收等 |
553 |
553 |
544 |
9 |
6 |
3 |
|
|
|
9 |
县水利局 |
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履职补助项目 |
对山洪灾害危险区责任人履职进行补助 |
35 |
35 |
35 |
0 |
|
|
|
|
|
10 |
县水利局 |
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 |
对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改扩建,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
600 |
600 |
600 |
0 |
|
|
|
|
|
11 |
县交通局 |
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
新(改)建村组道路 |
5000 |
3422 |
3112 |
310 |
|
|
|
|
310 |
12 |
县交通局 |
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项目 |
对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补助等 |
1142 |
1142 |
0 |
1142 |
|
|
253 |
889 |
|
13 |
县交通局 |
农村客运市场发展补助资金项目 |
对建制村通客车车辆购置补助、农村客运车辆亏损补助、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监控设备安装及使用费补助等 |
224 |
224 |
0 |
224 |
|
|
10 |
214 |
|
14 |
县交通局 |
乡村道路安保工程项目 |
对乡村道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设施建设 |
226 |
226 |
0 |
226 |
|
|
|
226 |
|
15 |
县住建局 |
农村公厕改造项目 |
对农村公厕进行改建,改善人居环境 |
180 |
180 |
180 |
0 |
|
|
|
|
|
16 |
县住建局 |
易地搬迁聚居点配套设施修缮项目 |
对居住有已脱贫户(含监测户)的易地搬迁聚居点相关设施进行修缮 |
70 |
70 |
70 |
0 |
|
|
|
|
|
17 |
县住建局 |
住房安全保障补助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已脱贫户、监测户的住房改造给予补助 |
320 |
320 |
320 |
0 |
|
|
|
|
|
18 |
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户厕改造项目 |
对农村户厕进行改建,改善人居环境 |
880 |
880 |
480 |
400 |
|
|
|
|
400 |
19 |
县农业农村局 |
产业发展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产业发展、产业道路及小型水利设施等建设 |
17170 |
12542 |
11741 |
801 |
489 |
312 |
|
|
|
20 |
县农业农村局 |
乡村建设项目 |
实施村容村貌提升“六化”工程:家园美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照明亮化、环境净化、乡村文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建设 |
2800 |
2800 |
2800 |
0 |
|
|
|
|
|
21 |
县委组织部 县农业农村局 |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项目 |
对发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行补助 |
300 |
300 |
0 |
300 |
|
|
100 |
200 |
|
22 |
县民政局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项目 |
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 |
45 |
45 |
0 |
45 |
|
|
|
45 |
|
23 |
县民政局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
对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贴 |
350 |
350 |
0 |
350 |
|
|
|
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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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县教育局 |
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别资助项目 |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给予特别资助 |
186 |
186 |
0 |
186 |
|
|
|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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