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关农产品质检机构,局属相关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我县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115号)文件要求,决定2022年继续在全县30乡镇开展种植业产品、畜禽蜂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围绕我县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农业园区、新型主体和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作为省、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补充。现将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和任务承担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发挥监测“雷达”预警作用,认真落实监测方案,切实做好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二要突出重点。结合“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将各类示范创建和合格证试行主体等作为重点监测对象,重点监测“菜篮子”产品中农兽药残留和禁用药物等社会关注项目。三要积极支持。各乡镇、各股站务必在抽样检测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协助,按照监测方案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本地受检单位名录,由抽样人员随机抽取,明确配合抽检的机构和人员,积极协助抽检。四要加强监督。各乡镇要确保风险监测工作质量,一旦发现承检机构有关违反抽检工作要求、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强化各方联动
一要强化上下联动。各乡镇要围绕当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农业园区、新型主体和品牌培育,组织开展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作为省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补充,抽样点避免与国家和省级、市级监测工作重复。二要强化部门联动。各乡镇要督促指导做好所辖区域内生产主体主动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承诺达标合格证,建立产地准出制度。做好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防控的基础工作,共同做好监测预警,探索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关效衔接工作机制,推进食用农产品联合执法。三要强化检打联动。我县将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启动监督抽检,及时对问题产品开展跟踪监督抽查,落实检打联动机制,并将监督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依法查处情况及时上报市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三、确保工作质量
各承检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7号、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和《四川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制度》(川农发〔2021〕97号)精神,按照本通知和风险监测方案要求,制定详细的抽检方案,科学、公正地做好抽样、检测和结果报送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时效性。要主动与有关乡镇、股站沟通协调,并向协助抽样和样品预处理的相关单位支付适当抽样协作费用。
请各乡镇积极配合2022年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承检机构在接到任务后,将抽检方案、协助抽检工作的联系人及电话,分别报送局政策法股(农产品营销与质量监管股)。在抽检工作中如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局政策法股(农产品营销与质量监管股)联系。
联系人:刘学文 胡朱珠
联系电话:0838-7255041
附件:2022年中江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中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