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4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或企业代为申报,中江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以下19人符合领取技能提升补贴条件(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9日-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中江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838-7250121。
附件:2022年2月中江县技能提升补贴公示表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