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德阳市中江县清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位置:德阳市中江县兴隆镇、龙台镇等乡镇
建设单位:中江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验收评估单位:四川鑫碧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包括4个项目:河岸缓冲带工程建设河岸缓冲带19.04公里,总面积12.6hm2;人工曝气富氧工程设置鼓风机曝气设备10台;河道生态多样性修复工程建设生态植物修复带5.3km,总面积1.3hm2;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造三格式化粪池1座、生态湿地1处。工程建设总投资1004.2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95.58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土石方开挖3.26万m3,土石方回填3.26万m3,无借方和弃方。项目实际防治责任面积为15.42hm2。本项目于2022年5月开工,于2023年12月完工,总工期为20个月。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等文件,中江凯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项目区主持召开了德阳市中江县清溪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3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于凡,17790111706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江县水利局,0838-7211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