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搞好地震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县府办[2008]7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县发生8.0级地震,我县震感强烈并造成重大损失。为做好灾后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人畜共患病,保证大灾之后不出现大的疫情,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畜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现就搞好地震灾后动物防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紧急行动起来,全力投入到灾后动物防疫工作中
地震灾害发生后,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的风险增大。各乡镇政府和畜牧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灾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动物疫病爆发,力争灾后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保障灾后畜牧业的恢复和发展。要加强大灾之后防大疫的宣传,特别是要做好《致全县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的发放、张贴工作,号召养殖户按要求搞好畜禽圈舍和养殖环境的消毒灭源工作。《致全县畜禽养殖户的一封信》要在5月底前全部发放到广大养殖户手中。
二、强化环境消毒,及时消毒灭源
定期对圈舍、用具及运输车辆等进行彻底消毒,对粪便、污水进行处理,是杀灭环境中病原体,切断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保障人畜健康行之有效的办法。
(一)农村散养户饲养环境的消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进行一次集中消毒,从5月24日开始,本月月底前结束。
(二)畜禽交易市场、屠场(厂)和肉品市场的消毒。由驻场(厂)的动物检疫员落实,每天彻底消毒一次。
(三)规模化养殖场的消毒。由驻场兽医指导督促各规模化养殖场每天彻底消毒一次,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强化畜禽免疫接种
要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加强常见动物疫病的免疫接种工作。对于没有进行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接种的畜禽,要立即进行补免。对已进行了免疫接种的畜禽,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及周边疫情情况,必要时进行强化免疫一次。对于其它畜禽传染病,也要根据疫情动态,做好预防接种工作,要定期对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进行监测,提高疫病免疫率。
四、严格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
对病死畜禽要严格执行“五不一处理”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销售、不准运输、不准食用、不准乱抛乱弃,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畜牧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养殖户对死亡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野外发现的动物尸体也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严格检疫,防止病死畜禽流入市场
县畜牧局、工商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饲养、屠宰、经营、加工、运输、储藏动物及动物产品的监管,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加强对流通环节和上市畜产品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运输、加工、贩卖因灾致死动物和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保障灾后动物及产品的正常流通和畜产品安全。
六、严格疫情监测报告
各乡镇政府和畜牧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受灾地区动物疫情的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要组织力量对灾害严重地区定期进行疫情调查,及时发现问题,排除疫情隐患。发现动物有异常死亡现象,要立即报告畜牧部门。一旦发现疫情,马上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进行处置,防止疫情的扩散。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