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档案法》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计划、宏观管理,对全县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行政执法和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培训;集中管理和接收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做好现行文件服务工作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服务。